MakeStar平台及服务使用条款
生效日期: 2026年8月6日
总则
第1条(目的)
- 本条款旨在规定在利用MakeStar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运营的服务时,公司与会员之间的权利、义务及其他必要事项。
- 关于公司提供的服务,本条款未作明确规定的部分,均适用《综合会员使用条款》。但若本条款内容与《综合会员使用条款》内容存在抵触或冲突时,以本条款为准。
第2条(定义)
- 本条款中所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。
- “网站等”指本公司运营的网站(https://www.makestar.co/)或移动应用程序。
- “用户”指使用服务的会员及非会员。
- “会员”指同意《综合会员使用条款》及本条款,并通过综合账户登录服务并使用服务的用户。
- “非会员”指未经过会员注册程序而使用服务的人。
- “商品等”指商品或服务、数字内容等有形及无形商品。
- “活动报名”指会员通过购买商品等,从而附带获得公司规定方式下的活动参与资格。会员无法单独购买或申请活动报名券。
- “中奖者”是指在活动参与者中,根据公司规定的方式获得活动参与资格的会员。
- 本条款未作规定的术语,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、一般商业惯例及综合会员使用条款。
第3条(服务的提供)
- 公司履行下列各项业务:
- 提供商品等相关信息并签订购买合同
- 已签订购买合同的商品等的配送或提供
- 公司规定的其他业务
- 若商品等出现缺货或技术规格变更等情况,公司可变更根据今后缔结的合同将提供的商品等的内容。在此情况下,公司将明确注明变更后的商品等内容及提供日期,并立即予以公告。
店铺服务
第4条(购买申请)
会员通过网站等方式输入并确认下列各项信息后,提出商品等的购买申请。
- 关于商品等的信息
- 商品等的数量及价格
- 购买者信息、收货地址等
- 支付信息及支付方式
- 撤销订购权及受撤销订购权限制的商品等相关内容
第5条(合同的成立)
- 若会员的购买申请符合下列各款情形,公司可拒绝予以接受。
- 申请内容存在虚假、遗漏或错误的情况
- 公司认为接受该购买申请会对网站造成显著影响的其他情况
- 即使在发送确认通知之后,若发现第1款各项所述情形,公司可暂时暂停商品发货,并要求用户纠正相关事项。若用户自收到公司纠正要求之日起7日内未采取适当纠正措施,公司可解除该合同。
- 若公司接受会员的购买申请,则以该通知送达会员之时视为买卖合同成立。
第6条(支付方式)
会员可通过下列各款所述的支付方式支付货款。
- 手机银行、网上银行等各类账户转账
- 预付卡、借记卡、信用卡等各类卡支付
- 通过虚拟账户转账
- 其他电子支付方式等
第7条(商品等的供应)
- 除非公司与用户就商品等的供应时间另有约定,否则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,确保在用户提出订购申请之日起7日内完成商品等的配送。
- 公司将明确说明会员所购商品等的配送方式、配送期限等。
第8条(活动参与)
- 活动参与券是公司仅向购买商品等的客户附带提供的活动参与机会,该参与券不得与商品等分离单独购买,也不属于退款或撤销订购的对象。
- 公司提供活动参与权时,应在购买商品等之前,预先公布下列各项事项:
- 活动的名称、时间、地点(或举办渠道)及举办方式
- 参与期限及中奖者公布时间
- 中奖者选拔方式(抽奖、先到先得等)及选拔人数
- 参与资格及参与时收集的参与者信息
- 为开展活动而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相关事项
- 会员在购买包含活动参与券的商品等时,应确认本条款的规定及网站上发布的公告后,再提交购买申请。
- 会员须在报名截止前准确填写并修改个人报名信息(实名、联系方式、视频通话频道ID等),报名截止或中奖名单公布后,将限制修改报名信息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无法参与活动、丧失中奖资格等不利后果,由会员自行承担。
- 活动仅限中奖者本人参与,允许代为报名,但不允许代为出席。
- 活动的举办、运营及管理由该艺人的所属经纪公司或唱片公司负责,对于活动的取消、变更及参与限制等,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第9条(为活动开展而提供的个人信息)
- 本公司可在确认活动报名者身份、管理中奖者及推进活动所需的范围内,向活动主办方等第三方提供报名者的个人信息。
- 本公司根据第1款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时,将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17条及本公司《个人信息处理政策》,告知下列各项事项并征得会员的单独同意。
- 接收个人信息者
- 接收个人信息的方的个人信息使用目的
- 提供的个人信息项目
- 接收方对个人信息的保存及使用期限
- 会员享有拒绝同意的权利,以及若因拒绝同意而产生不利影响时,该不利影响的具体内容
- 若会员拒绝同意提供个人信息,可能导致无法参与活动。
第10条(退款)
当会员申请购买的商品等因缺货等原因无法交付或提供时,公司应立即将原因通知用户;若已预先收取商品等款项,则应退还款项或采取必要的退款措施。
第11条(撤销订购等)
- 会员可在收到商品等之日起7日内撤销订购。会员行使撤销订购权时,不得行使随商品等一并提供的活动参与权,且该会员将被排除在活动参与对象之外。
- 但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的,不得撤销订购。
- 因用户自身原因导致商品等灭失或损毁的情况
- 因用户使用或部分消耗导致商品等价值显著减损的情况
- 因时间流逝导致商品等价值显著降低,以致难以转售的情况
- 可使用性能相同的商品等进行复制的,且已损坏该商品等原包装的
- 购买商品等并参与活动后,在活动期结束后以未中奖、活动取消、参与受限等为由行使撤销订购权的情况
- 若会员在活动参与期结束前依据第1款行使撤销订立合同的权利,该会员将被排除在活动参与对象之外,退款处理将遵循本条款的退款规定。
第12条(撤销订购等的效力)
- 公司自收到会员退回的商品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将退还已收取的商品等款项。
- 会员行使撤销订购等权利时,退回商品等所需的费用由该会员承担。
众筹服务
第13条(公司的义务)
- 公司应在网站上公布关于众筹及回馈的详细内容,并在成功筹集到目标金额或以上资金时,向赞助会员提供回馈。
- 公司将在网站上公布众筹条件及奖励的详细内容,如需修改众筹条件或奖励的详细内容,可予以修改。
- 若公司在众筹期结束前需要中止众筹或延长众筹期限,可中止或延长众筹期限。
- 公司将遵守与众筹项目设立及运营相关的法律法规。
第14条(赞助会员的义务)
- 赞助会员应完全根据自身判断决定是否参与众筹,并须确认公司网站上公布的众筹目的、众筹期限、目标募集金额、回馈详情等内容
- 赞助会员参与众筹时,应审慎判断众筹金额、奖励数量等事项后再进行支付;众筹期结束后,不得擅自取消众筹或要求退还众筹款项。
第15条(众筹资金的支付)
- 赞助会员可通过下列各款方式支付众筹资金。
- 国内及海外信用卡
- 银行转账
- 手机支付
- 银行转账
- 图书文化礼品卡
- Kakao Pay、Naver Pay、Payco、Toss Pay
- PayPal、支付宝、微信支付、eContext
- 其他由公司指定的支付方式
- 赞助会员可在众筹期结束前申请取消支付或退款,根据支付方式的不同,可能会收取支付取消或退款手续费。
- 赞助会员在众筹结束后不得擅自取消支付或申请退款,公司仅在该众筹失败的情况下向赞助会员办理退款。
第16条(众筹期结束及后续措施)
- 公司将在众筹期结束时在网站上公告众筹是否成功。
- 若众筹成功,公司将按照事先公布的内容向赞助会员提供奖励。
- 若因众筹募集金额未达到目标金额等原因导致公司众筹失败,公司将在该众筹期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赞助会员退还全部赞助金额。
第17条(众筹款项退款)
- 公司若符合下列各款情形,应向赞助会员退还众筹款项。
- 奖励品的制作存在法律问题时
- 回馈品与网站上发布的内容存在显著差异时
- 回馈品无法正常运作或发挥功能时
- 公司应在赞助会员提出退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众筹款项。
附则
第1条(生效日期)
本条款自2026年8月6日起施行。